女方婚后因被男方(博士生、副教授)暴打、辱骂,曾持续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后女方因此患上精神分裂症,被专业医院确诊。因在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也不配合,并未能接受治疗。毕业时女方持续提出协议离婚,男方同意被办理(协议离婚的经办者并不知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协议离婚后两个月多女方被家长强制送往医院治疗,至今断断续续并未治愈。 请问作为没有民事权利的精神病人,提出的协议离婚是否算数?女方可以提出什么权利?
确定在发作期间办理的协议离婚,是无效的,女方法定监护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协议及离婚等.
2011-07-07 08:12:34
关键要证实签字确认离婚时,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要通过司法鉴定才可确认,不能光靠病历。
2011-07-07 08:51:54
主要是已经离婚了,可能有点难度。Q Q1508661101
2011-07-07 10:32:27
要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2011-07-07 14:49:14
难度很大。如需律师帮助或法律咨询,欢迎来电免费咨询,王律师13717589801。
2011-07-07 22:09:06
你好! 如果能够证明女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发病期间,那么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离婚。
2011-07-09 16:47:36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2011-07-10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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