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我是嫁到上海的,可是户口没有上来,我们也没有小孩。他还爱赌博。最近发现老公不对劲,终于让我逮到了。有他们出去玩说话的录像,但是他给我说的是和男同事出去玩一个礼拜。回来我一检查根本就没有男士。还有我把他手机屏保设置我们的合照。每次他在外面过夜都把他删了,并且还关机。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爸妈和他的名字离婚后我有什么补偿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看对方是否有以上几种情形
2011-07-07 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