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我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上班,今年5月25左右离职,平时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模式,公司每个月从提成里扣除5个点做为保证金,承诺是离职后三个月给,算下事一共6000左右,连同5月份的工次到现在也还没发,帮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追回? 补充:1.每月扣除钱都会发我们一张收据,离职时财务部收回了这些凭证。 2.我的工作时间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前天我补开离职证明时,竟然给我开了从08年到10年4月。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谢谢!
以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要求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工作时间不影响索要经济补偿。
2011-07-07 14:41:20
1,你可以要求公司发放拖欠工资,若不给,可以找律师帮你申请仲裁。
2011-07-07 16:53:59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足额支付拖欠工资;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011-07-07 19:09:20
1 第一项你没有任何证据,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2 你可以主张5月份的工资。
2011-07-07 21: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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