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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判决与赔偿?

咨询者 : fa250709 - 河北     时间 : 2011-07-07 14:22:05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下有关车祸判决与赔偿问题:我妈于5.28早10点左右与同方向的拉煤车相撞,导致左大臂3处严重性骨折。月初判定书下来。责任各承担一半,原因 拉煤车超越我妈时未留出安全距离,我妈骑自行车行驶出非机动车道。(道路属城镇马路未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割线)。拉煤车交管局己让车主开车走,去交管局询问总说负责人不在,而且一直就这样脱着。 我想请教下: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是不是应负主要责任。 2.事故未解决完,交管局可否将车放走。 3.在处理这个事故中,我们应该抓住那些要点?怎样能更好的保护自 己应有的利益。 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并无法律规定机动车一定负主要责任。但对责任认定不服,有权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责任认定后,交管局可将车放走,如需扣车,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 3、找不到人,应向法院起诉拉煤车及保险公司,如拉煤车是单位的,应起诉拉煤车及其所属单位。

2011-07-07 14:26:5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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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机动车一定要负主要责任,由于你们没有及时做财产保全,所以没有将车查封扣押,但是当时有关部门应该通知你们做财产保全的,现在要做的就是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的,伤情稳定后可以去做伤残等级评定。

2011-07-08 0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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