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合伙公司,原本甲乙各占股份50%,建设期间甲因资金周转问题经乙同意丙入其自己的股份!现在甲和丙占50%,乙单独占股50%。现在需要设立法人,甲递交了所有材料承担法人代表,乙要求有没有要求变更的必要?合同书上应该如何注明各占股份及怎样才能起到法律效益?另外甲在建厂时借了很多高利贷这些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借高利贷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协议可约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股权结构等均要变更,可委托律师制作相应协议。
2011-07-08 1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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