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今年5月份向某公司订作一台挤出设备,在签订合同时该公司保证该台设备出来主品能按质按量达到我公司要求,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8月份设备安装试机,但在试机出来的产品存在明显的缺陷且产量也达不到之前合同上所注明的,经厂方技术人员多次调试,仍没能解决问题。造成我公司未能按原计划生产出产品,时间比原计划推了快两个月,且我公司已购进部分原材料,原材料由于机器的问题没能及时使用,已有部分变质。 就以上这些问题,请问我公司应如何维护我方利益,谢谢!
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修理更换,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设备款并要求赔偿损失(直接损失如购进原材料的变质部分损失,间接损失如因未能及时向其他放供货而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者损失的利润)。协商未果,只能起诉。 另外你公司要对原材料及时处理,避免扩大损失。否则对于自身扩大的损失,对方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9-09-29 09: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