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6个人一起在县城一户自建房子那里搞建筑。他们7人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他们的工资。房东委托一个人来管理,工资也是从代管理人那里结算。我哥哥7人没有和房东和代理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9月26日,7人中的一人在作业中,意外的从楼梯摔下去了,请问,这个意外事故,我哥哥他们要负什么样责任。
由房东承担责任,你哥哥没责任。
2009-09-29 10:08:05
您谈的案件经过较简单,如不是承包,便是雇工。雇工关系应雇主承担后果。
2009-09-30 10: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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