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开了一个公司,当时关系特别好,他开公司需要钱,所以我就借给他了几十万元钱,当时他说的是不能白用我的钱,给我利息,给我1分的利息,但是前段时间因为一些事情关系闹得不好了,如果他不还我的钱了怎么办呢?
可以让他给您写下借条,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和利息。如其不按借条履行义务,可以起诉其要求还款。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7-08 15:13:10
你打的有欠条不呢,欠条上有还款期限不呢,以及利息有没有约定呢,没有约定,他又不诚认的话那利息一般是要不到了,如果他不还你钱了,你要以向法院起诉他。
2011-07-08 15:28:01
1、你和你的朋友属于借贷法律关系,你的债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你本金和1分的利息,他不还钱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起诉要求依法偿还本息,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在法院判决后,他如果还是拒绝偿还的,你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是有手段帮助你实现债权的。
2011-07-08 15: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