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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未交接就可以不发给我工资?(北京东城区)?

咨询者 : fa251242 - 北京     时间 : 2011-07-08 17:53:23    状态 : 已解决



我有个相关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是5月18号入职此公司(东城区),有合同。由于与总经理发生了些矛盾,七月二号我给企业发了辞职信,自动离职 。但我未交接,希望企业先支付六月份工资完再交接,而企业坚持交接完再付工资,请问这样谁是谁非。 注,试用期三个月,此公司在此期间未给我上一分的保险。 另,与合同一起的保密协议上写,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合同的补充协议上又写,在试用期可随时解除此合同。 我的问题主要是,我是否可以要求先发工资再交接。 合同上也写“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但我们之前没有什么次于交接的纸面的约定啊 我在没有交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成功地通过劳动仲裁,要回至今没给我的六月份工资。 是否有律师愿意代理?能把这事办成啥样?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公司应当先支付你的工资,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2011-07-08 18:54: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工资,办理交接手续离职事宜。

2011-07-08 23:58:2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应当在办理交接的同时给你结清工资。

2011-07-09 15:01:06

杨盛   [北京]    13811266545

没交接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要会你六月份的工资。

2011-07-09 21:45:1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可以仲裁

2011-07-10 14: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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