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叔叔在几年前向信用社贷款20万,要父亲做担保人,属于连带责任的那种。但是这几年过去了,父亲的叔叔并没有还钱的意思,虽说他家里条件已经不错了,房子也建起了,有田有房的,却不还钱。请问,合同到期时,这20万是由父亲全额偿还,还是信用社先找父亲的叔叔,将其所有的房产之类的抵押后不足,再找父亲。另外,父亲家的存款也只有几万了,也是没有偿还能力的。
如果您父亲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信用社贷款还款期限已到,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11-07-15 15: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