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咨询者 : fa251270 - 甘肃     时间 : 2011-07-08 18:55:1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我在驾驶公交车运行时,和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轻微刮擦,并未对其造成伤害。当时我把车停下后并未下车,对方却和其19岁得儿子强行打开我公交车的后门上来先动手打我。我在和其打斗过程中用一铁棒打伤了该男子。后经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最佳答案

李海明律师   [甘肃]    13919447096

对方先动手只能说明其有过错,你的行为应不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2011-07-09 10:01:3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属于正当防卫

2011-07-08 18:57:22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取决于对方侵害你的程度和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也不排除防卫过当。

2011-07-08 19:01:3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