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叫一个人到我家撤除阳台上封的铝合金设施(一楼),双方商定:我给费用150元。随即开始施工,工程完成一半,该劳务人员自己不小心受伤,右手被玻璃划伤,血流不止,我立即将其送到医院。不一会他家里人赶到我就回来了。该劳务人员现在已经出院。发生医疗费用一万元左右要求我负担,并且说他三个月不能上班。要求一定补赏,其理由是给我干活,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我认为,我把活发包给他,由他承包,双方不是雇佣关系,不能承担责任。请问应该怎样分析,谢谢 。
如果不是雇佣,就不应承担责任。
2011-07-09 06: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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