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业务员由于我的领导离职,公司又招了新的经理我们这些老的销售员就面临着大换血这个问题。6月30号我来公司办离职离职一览有一个离职原因公司让我们填写个人原因,由于新经理说不填就不给我6月份的工资,我害怕了就填了但其中有各部门经理签字我没全部签完。我想不能这么欺负人我要维权。但我不知道那份没有全部完成的离职表有法律效益吗, 现在公司把我的保险都办停了理由是我的那份离职表。。我不知道我的维权路是不是很难啊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7条的规定,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011-07-09 09: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