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三个月大的孩子,我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他是公务员,我向法院申请离婚,孩子会判给我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
2009-10-08 18: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