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按国际按规定50年的话,而我们的土地使用年限仅为30年。请律师给予我们解释,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在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国有土地有使用权年限,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没有具体规定,且这属于房屋质量的问题,属于建筑方面的问题,而并非物权的问题。
2009-09-29 21:53:56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09-09-29 18: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