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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婚姻?

咨询者 : mn125 - 北京     时间 : 2009-09-29 20:53:57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您好,因老公二次婚内外遇,所以我提出离婚,但是他不肯让孩子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想让孩子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又因在09年09月24日晚上将他们两个狗男女捉奸在床,所以我想在离婚时以“通奸罪”起诉他们(希望律师理解我的心情),因前几天在快车网上看到有人问这个问题,今天我也想问一下,借用一下她的话: 1. 在中国大陆“通奸罪”有没有作为新法颁布但还没有正式生效? 2. 在中国大陆,如果已经作为新法颁布了但还没有正式生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通奸罪”来起诉呢?(因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所以这样问一下) 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核实一下,就算为我们这些受害的女性帮个忙!(因本人不是从事法律专业,所以也不确定自己查的是不是最新的刑法)。 感谢专业热心的律师,在此向您们表示致谢!希望您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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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 2、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他们之间只是属于通奸,但是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9-09-29 21:08:21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通奸明显违背伦理道德。应该谴责。教育。2.我国对通奸问题没有立法制裁。3.你不可以以通奸罪起诉。4.你可以诉讼离婚,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09-09-30 07: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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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大陆法律没有规定。 2、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无法以该罪名起诉,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009-09-30 08:26:56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不宜就相同问题反复发问

2009-09-30 10:06:24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这个罪名。 要是双方构成重婚罪的话,可以以重婚要求他们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009-09-30 16:15:3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你好 已经回复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09-30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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