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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者破坏家庭?

咨询者 : fa251683 - 北京     时间 : 2011-07-10 09:49:35    状态 : 已解决



老公四个月没有回家,未给我和孩子一分钱和一通电话,请问我将老公的通话记录详单打印出来后 发现他和一个陌生电话经常半夜通话至3点,如果我要提起离婚,这个通话记录可以作为依据吗?还有我已经和这个第三者通话了,并且录音,怎么样才可以以此为依据上诉离婚呢?是我如果主动上诉,是不是反而对男方有利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王云生   [陕西]    13709223839

通话记录可以证据,通话录音同样也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再组织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以充分证明你丈夫有第三者的法律事实的存在,在此基础上,你可以和其协商协议离婚的事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你丈夫有过错,因此如果法律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应当有利于你的原则。不存在谁主动起诉就对谁不利的情况。

2011-07-10 10:05:3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收集你丈夫存在严重婚姻过错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2011-07-10 10:36:03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打印出来的记录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够直接的证明婚外情,第三者的录音也同样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谁起诉离婚都可以,不是谁起诉就对谁不利。

2011-07-10 13:21:0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这个通话记录可以作为依据之一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2011-07-10 14:11:4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这些并不能证明对方是第三者,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1508661101

2011-07-11 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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