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服务公司原因,以协助调查的理由进了看守所一个月,本人因无罪释放,站在法律的角度,公司是否应该将给予一定的赔偿(例如精神,名誉方面),此案件老板也被抓了,他还没放出来。但老板娘以她还有很多事要忙她老公还没出来避而不谈此赔偿事,甚至认为只要我出来就没事了,多次电话交涉都不表态,在此情况下向公司索赔四万是否合理(此价格咨询是律师给我的建议),什么理由起诉比较快,走完此起诉过程要多久,打完此场官司需要花费多少,谢谢!
不知公安机关以何种罪名拘留您一个月?无罪释放,应给予国家赔偿。您向公司索赔,还有律师建议,不知是否为您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9-09-30 09: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