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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致伤?

咨询者 : fa251750 - 北京     时间 : 2011-07-10 12:32:27    状态 : 已解决



苏宁在装修期间装修队占用人行道,将两袋水泥放置路中央。晚间我家人被其绊倒,将两颗门牙摔掉,前期一直由苏宁负责看病,但现在他有让我跟装修队谈,我觉得他在推卸责任,我该如何办?苏宁是否存在监管不利的责任,应如何要求赔偿?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你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后,起诉维权。

2011-07-10 13:08:13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由施工者承担责任。

2011-07-10 13:14:2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施工者承担责任

2011-07-10 14:07:5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由施工方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2011-07-10 16:24:0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起诉可将苏宁与装修队一并列为被告,要求赔偿。

2011-07-11 09:23:35

杨盛   [北京]    13811266545

将施工队和苏宁共同列为被告,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诉讼请求起诉。

2011-07-11 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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