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7月5日与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等合同到期我续签时,物业告知我租的车位已于2011年6月30日被长租了出去。租期16年。在我的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物业又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合理么?物业说如果我要想继续租用这个车位,需要补偿给第三方5000元,我觉得不太合理。另外,长租的价格由去年的两万多涨到了七万。我必须接受么?我想继续办理年租可以么?
你好! 在你的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物业与他人签订合同是侵犯了你的权利的。
2011-07-10 13:13:27
在你的合同期限内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011-07-10 13:31:42
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物业又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违法
2011-07-10 14:08:26
你的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物业与他人签订合同是侵犯了你的权利的,构成合同违约。
2011-07-10 1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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