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因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述到中院,中院发回重申,现在在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我有新证据,要提交,我是不是要重新写起诉状,起诉状是不是还学第一次写的内容差不多?还是由被告方写起诉状,我写答辩状啊?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啊!回答得越详细越好!
发回重审你还是原告,不需要重新写起诉状。你在以前一审时提交过的证据在重审时还要提交在法庭上质证,有在原审中未提过的新证据可以一起提交。如果你认为案情复杂,可以聘请律师。
2009-09-30 22:12:44
你好,下面回答你咨询的问题: 1、发回重审的案件,是要重新审理,但审理人员要更换,但不同于重新起诉,原来的案卷都会一起移到重审的审判庭,因此,你是不必重新写诉状的,若有新证据,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可以向法庭提交,或在质证时提出,你如果有新的诉讼请求或想变更诉讼请求都可以提出的。2、原审的地位不变,你仍是原告,被告仍要答辩。
2009-09-30 2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