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因公骑电瓶车在晚上天黑的时候出去拿东西,因天黑看不清楚,导致一中年妇女被撞成重伤,现我朋友已负不起医药费,他所在的公司可以承担一部分吗,应该承担多少比例
因职务原因造成他人伤害的,赔偿责任应由单位来承担,即赔偿的主体是单位,而非个人。
2009-09-30 22:10:37
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他出去买东西是不是工作需要等才能确定是否为职务行为,即单位承担此赔偿责任。
2009-09-30 22:11:24
你朋友晚上天黑的时候出去拿什么东西?为谁拿东西?这些确定了,方能确定责任的承担。
2009-10-01 0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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