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08年被一家公司招聘的厨师,工作地点是在哈萨克斯坦,当时说没有什么福利待遇,我要求公司给我签劳动合同,可是公司只答应给签劳务合同,没有各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工种的原因,没有加班费,半年的回国休假也没有工资,其他的同事休假有休假工资,想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做才好?眼下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也不敢太较真,我能在离职后再申请仲裁吗?结果会怎么样?请帮帮我,谢谢!我要是起诉的话,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如何搜集证据
搜集工资条、考勤表、工友证言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04 16: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