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房子判给了妻子只是还没有过户,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把房子抵押给个人了。我还能走法律程序要回房子么,哪丈夫用房子抵押的钱是不是由我来还。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房子。
2011-07-11 15:27:02
房子应该是你的,你的丈夫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向房管局申请撤销该登记。
2011-07-12 08:31:15
你丈夫的抵押行为应属无效
2011-07-12 14:31:22
可以要回房子。
2011-07-12 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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