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前的房产买卖问题?

咨询者 : fa106053 - 上海     时间 : 2009-10-01 13:09:35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结婚之后共同买了房子之后,由于感情不合我自己又买了一套,上面有我父母,小孩和我的产权。离婚协议上是将共同买的那套给我前夫,我自己买的那套我自己拿下。想卖掉我自己的那套房子,可是听说小孩有产权的话,一定要他父亲的同意。但是我和前夫已经有好几年不联系了,就是他没有给小孩抚养费我也没有去找他过。是否有必要通过小孩父亲的同意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在找不到孩子父亲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顺利地出售我的房子呢?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听你的描述,当初离婚时,小孩应是判给你了,那么你就是孩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注:未成年的子女,父母都是其法定代理人,但若父母离婚后,只所以要判给谁,就是为了指定监护人,来照顾小孩,管理小孩的财产,保护小孩的财产权益),处分小孩的财产,除非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否则,你就有权处分,不必要再取得小孩父亲的同意。本咨询仅是基于法律法理所作出的意见,供参考!至于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是否有地方性的规定,你最好去询问后方可知晓。对于补充说明的问题:要根据房产部门的规定性质来确定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你的情况应属特殊情况,可提供书面材料给房管部门的法务部门或相关领导,也能协助职权部门作出相应的补充性规定,最终解决你的问题为宜。

2009-10-01 13:22: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