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投资500多万,乙方投资90多万,投资修建电站, 甲方为个体经营者,乙方为某机关领导,乙方得到干股6%,现金投入另算股份,可是乙方不同意,要求得到公司股份的50%,并已向甲方其子女讨说法威胁乙方,请问乙方应该以什么方式向法院起诉呢???
应该是按照出资比例计算股份;但是法律明文在职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的;你可以提供证据向当地的纪检报名投诉。
2011-07-12 06:55:36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011-07-12 09: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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