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来打工者,进厂也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话,老板说要在这里做到年底才可以走,每天十个小时,超过十小时算加班。从进厂到现在有六个月了,中途请了两个月的假,现在我想离开这里老板说;只能给我几百元让我走。怎么终结口头合同啊?
1、没有签合同是老板的责任,2、每天做十小时违法,3、中途请假二个月,老板同意吗?4、工资不给可申请仲裁。
2009-10-02 10:12:02
按劳动合同法,你可得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但最好委托律师收集证据
2009-10-02 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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