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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伤同事?

咨询者 : fa251331 - 上海     时间 : 2011-07-12 11:14:13    状态 : 已解决



于同事发生纠纷,失手将同事打伤。 事情经过:在车上发生争论,被挑衅(讽刺,辱骂)后准备动手打架,但被人制止,同事再次挑衅(有证人),在暴怒中动脚踹了他几脚肚子,他抓住我腿时用力过猛手指跟腱断掉(后了解他手指跟腱本就有旧伤),在发生该事情后公司协调,赔偿他1000元医药费,他治疗后回来列了一张清单,1.医药费2150元(医保卡消费),2.误工费(公司未扣他全勤工资,只扣除绩效工资),3.父母探望费及住宿费(同事,同事的父母共1390元)4.营养费(50天),5.护理费 6.精神损失费。 我从医院了解到,手指跟腱手术属于常规手术并且20多岁的人回复在2周。同时了解到他是由于治疗期内玩电脑造成的手指跟腱一直未恢复,请问我该负责哪些责任。 (主要是误工费中公司未扣他 绩效工资是否要负责,他父母探望费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远国   [重庆]   

你陈述的案件事实,如果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同事的行为。你们之间仅是一个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要结合双方侵权的过错程度来认定赔偿责任。

2011-07-12 08:26:46

韦渊卿   [上海]    13564445237

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误工费如果公司一直支付他工资,并且他的收入没有损失的话,你无需承担,你只需要承担他损失部分,绩效工资也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如果他能有税单和公司证明的话,你还是需要承担的,父母探望费没有依据,因为已经支付过护理费了。

2011-07-12 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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