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砸到了,两只胳膊不同程度受伤,左手筋断了,右手小骨骨折,在医院拍片治疗,左手动手术右手打的石膏,在医院住了8天院,在征求院方意见时问其是否可以出院?院方说了可以出院!于是我爸爸就出院了!在家里我妈妈给我爸爸洗澡时发现左肩膀与右肩膀不一样,于是又去医院做检查,发现左肩胛骨掉了,但在先前拍片子时就能看见掉了,但院方没有及时治疗。再回家发现到出事那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据了解如果当时发现了能端上,可是当时院方没有发现,到现在耽误治疗时间,又做了2次手术,现在我爸爸在医院住了30多天了,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与医院谈赔偿问题?这个算不算医院误诊?在法律上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希望大家能帮助我一下!谢谢了…!
医院的行为属于误诊,构成医疗过错,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7-12 20: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