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了一个房子,合同一年,房费也交了一年。但是我住了6个月。由于个人原因想提前终止合同。押金房主不给了。但是房主要等他把房子租出去之后才能把剩余的房费给我。而且剩下的6个月的房费要等他哪个月租出去之后,再算房费。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他房子租不出去的话,就一分钱不给我了!这样合理么!
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处理争议。
2011-07-12 14:56:32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2011-07-12 1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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