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于今年6月某日,在广州天河区某处以无名发廊实施卖淫嫖娼活动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缴获嫖资100元,男女双方均供认卖淫嫖娼的事实。 当事人于被抓日起被拘留15日处理后又被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合法吗?
偏重,赶紧申请行政复议,有改变处罚的可能。
2011-07-12 21:27:22
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11-07-12 22:41:22
你好,欢迎咨询:13632829952
2011-07-13 15: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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