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分居六年之久,期间,曾起诉3次,由于女方在法庭之上以命相要挟以100W为离婚条件,我只是个公务员,想第4次起诉,法院能判离吗?
法院应当判离。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7-12 23:04:18
坚持,就是胜利!
2011-07-13 08:00:36
一般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原则上会判离。
2011-07-13 14:10:40
直接起诉,应该判决离婚
2011-07-14 0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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