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由一原告和两被告关于承揽与雇拥的案件,我方是第一被告,在首次开庭时原告证人证实我和原告是承揽关系,但在调解书中又没注明这一关系,然而我和第二被告也是承揽关系,工程的受益者就是第二被告,可调解结果是没赔偿责任只出于人道主义,可我要赔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觉得要重申,请回答,谢谢。
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有失公平,不是自愿,可以申请再审。
2011-07-13 13:23:27
有证据的话,可以申诉的。
2011-07-14 0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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