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某日晚,朋友打电话叫我帮忙,于是我来到朋友所说的某工地,朋友告诉我说帮他装运工地一台电机,当时我感觉好像是偷盗。但是,当我看到看工地的人也在场时,,我也就没多想什么了。三天后,朋友叫我去吃饭,顺便给了我200元钱,出于朋友的再三推让我就收下了。前两天派出所传唤了我,我才知道真像,请问我构成犯罪了吗?我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刑法中出过失犯罪意外均为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一定要有犯罪故意,如果不能正是你主观上有故意,就不能认定你犯罪。
2009-10-05 23:47:50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7 11:19:1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