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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

咨询者 : fa253549 - 北京     时间 : 2011-07-15 10:37:21    状态 : 已解决



故意杀人凶手 可以取保候审吗?(在受害人未脱离生命危险时)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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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个人认为,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死刑或是无期的主,取保候审是不合适的。

2011-07-15 10:41:5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很难获得取保候审。

2011-07-15 11: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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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2011-07-15 11:31:35

马国辉   [北京]    18601046250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第六十四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第六十五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011-07-15 11:46:1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不可以,因为该罪名是判处三年及其以上刑罚的

2011-07-15 16:16:41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不能取保。

2011-07-15 17:00:25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很难办理取保。

2011-07-15 18:30:3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一般不能

2011-07-16 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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