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地二十七条是什么?

咨询者 : fa253970 - 浙江     时间 : 2011-07-16 11:44:20    状态 : 已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全文发到我的邮箱好吗,谢谢! 我2009年3月进厂2010年11月被辞退,未签合同。2011年6月申请仲裁双倍工资被驳回请求。仲裁委说按照二十七条该项请求超过仲裁时效。

  最佳答案

邴朝祥律师   [浙江]    13205719192

没有超过时效;

2011-07-18 14:43:4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1-07-16 10:45:4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