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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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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咨询者 : xinyutao - 江西     时间 : 2011-07-16 15:56:37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你好: 本人于2010年3月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口头通知,从本部门一个班组借调到本部门办公室工作(工种不同)(本单位人员各部门之间正式调动均由人力资源部下调令)。这一年多来,本人一直是拿原工作岗位的工资奖金,单位及部门均无异议,否则本人可以拒绝借调。但最近单位领导开会,决定各部门借调人员全部回原岗位工作,且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工资奖金均按本单位办事员岗位计算,所以要扣回从借调之日起第四个月至今的原岗位与办事员岗位的工资奖金的差额部分(原岗位岗位工资和奖金略高于办事员)近五千元。这一年本人工作认真,能力得到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请问单位领导这样倒扣以前工资奖金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能告诉我具体原因吗,我可以以此跟单位协商。谢谢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北京]    13611365654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7-16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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