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01272520
请与魏律师联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08 15:23:30
你好!你所述的“阴阳合同”就是常说的“黑白合同”吧!房屋买卖双方一份是真实的合同(黑合同),另一份是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白合同),而白合同中的条款都是各地房管部门格式化的。出现争议时,黑合同中约定了白合同中未约定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若两合同约定的相同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09-10-08 15:29:39
你好: 我代理过这样的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09 10:38:45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2009-10-14 0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