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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游泳池摔伤,责任划分标准、赔偿标准及明细、金额??

咨询者 : fa254193 - 广东     时间 : 2011-07-22 15:49:33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是受害人,女58周岁,异地城镇户口,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无业。在居住小区游泳池陪护未成年(11岁)孩子游泳时不慎摔伤。摔伤地为经营场所内过道上,进门时已被要求拖掉鞋子、赤脚进入,摔伤地有水、未提供防滑拖鞋、无防滑地砖、无防滑垫、无护栏及扶手、无明显的敬示标识。摔伤程度:胸椎第12节(压缩性粉碎1/3以上)、腰椎第4节破碎(部分错位性破碎)、腰肌肌肉拉伤,暂未查出伤及脊髓问题。目前已经住院10天,不能坐、立及行走,药费6000左右,其中我支付1/3,游泳池2/3,尚未出院,预计还需20天左右。请问根据事实,责任划分比例应该是多少?能够达到几级伤残标准?按照深圳的标准,所有费用应该包括哪些、各项标准各应该是多少?还有,在协商调解过程中,我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够解答的详细一些。 我一共就50分,希望这次能够得到满意解答,给30分;另外20分待真正打官司时再来请教;请谅解,谢谢帮助!!!

  最佳答案

吴君瑜律师   [广东]    13421398256

1、先要看摔伤是游泳池设施不当,还是你母亲看护职责未尽到,以此确认责任; 2、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依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3、主要赔偿数额是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

2011-07-17 16:29:1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1、首先要看你们的证据情况和是否有报警进行处理,然后进行责任的划分; 2、建议立刻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提出赔偿; 3、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1-07-17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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