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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

咨询者 : fa254411 - 江苏     时间 : 2011-07-17 19:23:31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与09年11月2日入职一家公司进入试用期,在10年1月1月与此公司签订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今天收拾文件时发现合同于去年年底已经到期,现本人仍在此公司就职。请问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出续签是否违法?无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风险?公司此做法是否违法?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我是否可以随时辞职?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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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7 17:11:15

彭锐   [北京]    15110226515

1、公司未提出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可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2、没有劳动合同,但你保留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证据,如发放工资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不会有风险; 3、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2011-07-17 18:52:13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劳动合同顺延,自己辞职没有补偿、双倍工资。

2011-07-18 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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