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学校上课前(预备铃前)玩篮球,甲抱住篮球被乙抢走,丙又从乙手中抢过来就跑(甲、乙没有追赶丙)在跑到的过程中丙不慎撞到墙上,被一位老师发现后把丙带到学校办公室询问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带丙到医院诊断,结果丙左手手臂骨折。关于这一事故学校、三位学生、老师的责任划分向大家请教一下,谢谢!!
你好!律师作如下解答:丙的受伤,与甲乙的抢球有一定的关系,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丙应自负一部分责任,学校只要证明已尽到教育及安全保障义务,在该伤害事件中就不必承担责任。以上咨询,供参考。
2009-10-09 14: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