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名下现有一套住房,因父亲去世时未立下遗嘱,母亲去世前将其名下份额转交与我,并以到公证处公证。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因不愿接受我开出的条件,我只好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物分割。从法院受理到宣判前后近用了6个月的时间,期间牵扯到拆迁问题,故法院最后的宣判结果为按份额份额并等待拆迁。我想咨询下这样是否合理,在审判期间,我要求走评估程序,评估公司承诺在一个月之内出结果,后拖至1个半月,电话咨询时,说是法院不让出来,有可能会拆迁。最后法院经过调查,确认,此地块划入拆迁范围,但何时拆迁不能确认,故评估结果才出来。最后判决出上写着全部评估费用由我个人承担,我觉得此点也很不合理,另外如果拆迁迟迟不进行,这套房子变一直搁置么?还请予以解答!非常感谢!
1、评估费用不应由你一个承担。
2、起诉析产并申请评估,法院却判决按份共有的,判非所请,应及时上诉。
3、拆迁公告。
4、能上诉的,应及时上诉。
2011-07-18 14: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