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去年4月在西安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是同年10月1日交房,但一直到现在还没弄好,销售小姐说逾期的违约金要抵物业费,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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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8 15:13:55
你可以诉讼要求开发商及时履约,同时要求逾期交房的赔偿。如果对方建议违约金抵物业费,那么需要三方协议。
2011-07-18 15:16:49
不合理, 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6631764咨询热线。
2011-07-18 16:17:09
这样做显然不合理,你可以诉诸法院要求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并给付约定的违约金。
2011-07-18 22:02:53
这样是不合理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两个不同的公司。你可以要求开放商交房,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11-07-22 1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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