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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要不要给他做证明,?

咨询者 : fa106488 - 广东     时间 : 2009-10-09 21:25:02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问一下,我以前公司欠了人家的钱,老板跑了,现在债主要我给他证明公司欠了他的钱,因为我那时做财务,我开的欠条,请问,我要不要给他证明,会不会给我自己找麻烦,谢谢

  最佳答案

于伏海律师   [北京]   

你好,如果你真的知道实情,还是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但是,光有人证对打赢官司意义不大。你跟原告说,让他寻找更有力的证据。

2009-10-09 21:21:32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作证。

2009-10-09 21:42:47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你的情况首先原告要有事实基础的证据(公司欠他钱,得有业务往来,以保证说明不是你个人欠他的钱);其次你开的欠条,是职务行为,你出具的证明,共同组成证据链,才能保证即使公司不认账,法院也能确认该欠条债务应为公司债务,得以保证避免一旦公司不认可你的职务行为,原告反过来起诉你个人,让你个人承担该欠条债务的风险!以上建议,慎虑!

2009-10-09 21:49:26

杨浩   [天津]    13312030139

如果人家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或传唤你为证人,你应该实事求是回答事情原本状况。

2009-10-09 23:56:56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你可以给他作证明,因为你确知此事。

2009-10-10 0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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