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去年于某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但没有在协议上约定违约金。今年我因故要毁约,企业要我支付两千元的违约金,同时扣押了我实习一个月的生活补贴。后来,我跟他们协商愿意正式毕业后回公司继续工作,他们不同意而且以扣押我户口及档案威胁我交纳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胜诉机会有多大?谢谢!
企业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09-10-10 11:37:26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直接受劳动法的调整,学生并不具有劳动法上的主体资格,该争议不必申请劳动仲裁。
2009-10-10 15:09:38
对方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有胜诉的把握!
2009-10-10 17:01:46
2009-10-12 1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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