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结婚11年,育有孩子一名,今年9月底将满10岁。我丈夫于2006年年底被我发现有外遇,之后几年也连续几次被我发现再有外遇,并且他也亲口承认,因此夫妻感情受到很大影响,从2007年开始至今没有再过夫妻生活。丈夫更于前年擅自离家与我分居至今超过两年,期间偶尔回家吃饭但从不在家过夜,并对我视若无睹实施冷暴力,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大困扰。丈夫在婚后一直没有负担家庭开支,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而我一直在家里与公婆及孩子同住,感情融洽,有稳定工作,也负责家里的部分开支。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没有房贷;有汽车一辆。现在我想跟他离婚,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同时要求精神赔偿,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话,我应该做好什么准备?速复为盼,非常感谢!
1、收集他同居的证据,以此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 2、婚后房、车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3、孩子抚养协商,不能协商的法院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2011-07-19 14: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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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14:55:43
主要是收集外遇的证据,证实它的过错,另外找出确定你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可以过错要求多分,欢迎你来电咨询,前些日你对我这问题的一对一咨询我今天已回复你并发往了你邮箱。抱歉,这阵有些忙!
2011-07-20 00:21:36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07-20 07: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