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他人帮我办事,先给他3万,说好的办成后再给他6万元,办不成的话他退还我的3万。当时给他3万的时候他给我写了借条,说的是相当于他借我的钱办事,办不成的话,我凭借条向他要回退款,办成的话,他撤回借条,我补上另一部分的钱。现在事也没办成,钱也不给退,理由是办事把钱花完了。请问,这笔钱,我可以要回吗?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诈骗罪?谢谢
属于债务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你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0 15: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