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7.6.11至2008.6在一家公司上班,然后离开了,2009.8又回到原单位,直到2011.4.29,单位一直没签合同,我现在可以索要那些赔偿。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7-19 15:27:32
1、可以要求后一个劳动关系期间的双倍工资。 2、如单位在后一个劳动关系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7-19 15:28:35
提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双倍工资赔偿
2011-07-19 15:34:57
支付双倍工资。
2011-07-19 16:38:40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011-07-19 20:07:41
可以双倍工资赔偿
2011-07-19 22:03:19
你可以索要2009年到2011年4月期间的1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等,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7-20 09:50:01
11个月的工资赔偿,经济补偿金。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2011-07-21 20:23:0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