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快一年了,公司以工资是通过其它部门发的为由拒签,公司把钱打到一个类似中介的地方,然后再以他们的名义打到我们工资卡里,这样就可以不和我们签合同了。是否合理?在来公司前我们不知道试用后不签合同,也不知道钱通过中间商给的。 公司是否违法?公司是不是应该被相关部门处罚?
你如果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既然你是直接与供职公司洽谈的,公司将款打入其他中介机构再转给你的行为,属于违法用工,是规避法律的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11-07-19 22:33:08
1、不合法,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试用期工资与正式期工资的差额。 2、公司应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2011-07-20 09: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