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几个月添置婚房(已付70%房款,房贷15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一年全部还清。 婚后第三年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婚后育有一子,若离婚房产算共同财产吗?怎样分割? 婚前男方70%首付是否计入共同财产?还是贷款15万元(含现时增值价)计入共同财产?
1、根据您的案情,解答如下:①因为房产证上已经加上女方姓名,所以没有另外注明的话,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②如果没有加上女方姓名,则只需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即可; 2、【上海刘海勇律师】专注法律研究多年,成功代理多起该类案件,如有需要,可来律所面谈咨询,或者电话联系。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电话:13764668992 律师网站:www.sh-lawyeronline.com 执业证号:13101200910292334 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南楼2001室。
2011-07-20 10:50:00
1、加名后变成共同财产。可协商分配,如不能协调一般按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原则分配。 2、婚前男方70%首付、与房贷均贷款不计入共同财产。
2011-07-20 11:34:36
1、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平均分割;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一般按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原则分配。 2、婚前男方70%首付、与房贷不计入共同财产,属于男方婚前的债权债务; 3、婚后的房产增值计入共同财产。
2011-07-21 09:35:59